根据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9〕129号)文件精神及对口院校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院2019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平稳有序高效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对象及基本条件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院在2019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中进行“专升本”选拔,自愿报名参与“专升本”选拔的2019届应届专科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优秀,且未受任何处分; 2、在专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已修课程全部合格; 3、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4、依据对口本科院校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5、毕业时能顺利获得我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 二“专升本”的基本情况 1、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择优推荐; 2、升本院校:宜宾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均只接收我院2019届对应统招专业毕业生; 3、推荐人数和比例: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升本院校的有关规定,我院拟 “专升本” 学生的总人数为2019届毕业生总数的6%以内(计划以本科院校下达指标为准); 4、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4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3、缴费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参考当天交本科院校。 第二阶段:校内选拔 1、学生个人申请:符合基本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从即日起个人在学院网站上报名,并向所在系填写申请表及上交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系部审核:各系根据申请学生审核材料,并于5月6日前择优上报学院教务处,学生在填写申请表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认定为初审不合格。 3、复试资格:复试资格根据系部审核结果及学生平时平均成绩进行评定。学生平时成绩根据入学以来各科期末成绩计算,重新学习课程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参加平均成绩计算。 确定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于5月7日-10日在全院公示。 第三阶段:升本院校复试 全省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见各主考院校安排。 考生须知: ①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②考生应准时参加考试,迟到 15 分钟不准进入考场,不得 提前交卷。考生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③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考试违纪、作弊者, (2)学生参加本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后,教务处按选拔考试平均成绩的 70%,平时课程平均成绩的30%,形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加上学生平时的获奖加分形成总评成绩。形成总评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形成推荐名次。 总评成绩=(本专业所有学生都修读的考试课程成绩之和/本专业所有学生都修读的考试课程门数)*30% +(选拔考试成绩之和/3)*70%+所得加分。 平时平均成绩按学生入校以来本专业所有学生都修读的考试课程成绩之和/本专业所有学生都修读的考试课程门数进行计算。其中截至到2019年4月30日,尚未及格科目、在计算成绩时,按学生该科目第一次正式考试的成绩进行计算。补考及格科目和重修通过科目在结算成绩时,均按60分计算。 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8分。加分包括以下内容: (1)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及公共应用能力加分
奖励项目 |
获奖等级 |
奖励分值 |
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 |
全国一等 |
6 |
全国二等 |
5 |
全国三等 |
4 |
省一等 |
4 |
省二等 |
2 |
省三等 |
1 |
CET-4 (英语专业学生CET-6或专业四级) |
合格 |
1.5 |
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非计算机专业) |
证书 |
1.5 | 注: ①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审查; ②同时获得上表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同一种奖励多次获奖者,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计算; ③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加分,学生参加每年由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省级大学生竞赛的项目,参加由团中央和团省委举办的“挑战杯”、“创青春”项目,参加由教育部和省教厅举办的“互联网+”比赛项目。 ④如果是团队参赛获奖,则按照获奖项目团队成员的前三人进行加分。 (2)获得授权专利证书加分 专
专利级别 |
国际专利 |
国内专利 |
加分 |
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 |
6 |
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 |
4 |
实用新型 |
第一作者 |
4 |
实用新型 |
第一作者 |
2 |
外观设计 |
第一作者 |
2 |
外观设计 |
第一作者 |
1 |
备注:(1)必须提供专利证书原件;(2)同一专利项目只能以最高加分项目加分;(3)学生所在的院(系)组织答辩认定,并提交认定结果。 | (3)获得政府表彰加分 在校期间获得省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加4分。 第四阶段:本科院校录取 本科院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升本”学生名单,并颁发录取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1、请辅导员严格按照专升本学生报考的基本条件向学生宣传。 2、根据教育部有关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新生报到入学三个月后方可取得正式学籍。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学院网址上,随时发布有关“专升本”的信息。 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专升本”学生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方能升入本科院校。 5、“专升本”的学生,均应未受任何处分,否则,取消升本资格。 6、“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7、“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 8、为确保“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各环节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宗慧 成员:刘长志、冯高友、童颖、黄均、廖财国、刘敬成 “专升本”选拔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有关系、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规范选拔程序,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于违反有关文件精神的不规范行为,学院将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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